网络信息内容 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2020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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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4 14: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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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因为很多网络语言暴力而承受压力,所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了相关政策。12月20日,中国网通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的用户应当文明健康地使用网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用户的约定,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进行文明互动和理性表达。,并且不得发布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信息,防止和抵制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息。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信息内容的生态治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开展的相关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旨在建立和完善全面的网络治理体系,打造清晰的网络空,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

第三条国家网络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管理工作。

地方网络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的生态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的生态管理工作。

第二章网络信息内容的生产者

第四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和发布包含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宣传习近平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准确、生动地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

(二)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展示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反映人民的伟大斗争和火热生活;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示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的精神;

(5)有效应对社会关注,解惑解惑,分析事物,理解事物,帮助引导群众形成共识;

(6)有利于提高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示一个真正立体、全面的中国;

(七)关于品味、风格、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或者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a)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或者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法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或者极端主义,或者煽动恐怖主义活动或者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和抵制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的产生、复制和发布:

(一)使用夸大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流言、丑闻、劣迹等。;

(三)对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害的不当评论;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这些都容易让人产生性联想;

(5)表现出血腥、恐怖、残忍等。,造成身心不适;

(6)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

(七)宣扬低俗、低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导致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诱导未成年人产生不良习惯等。;

(九)对网络生态有不良影响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

第八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的生态管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第九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制定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完善用户注册、账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帖子评论审核、版面生态管理、实时检查、应急处置、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设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管理负责人,配备与业务范围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传播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信息,应当防范和抵制传播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信息。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发现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信息,应当立即依法采取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坚持主流价值取向,优化信息推荐机制,加强版面生态管理,在以下关键环节(包括服务类型、位置板块等)积极呈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信息。):

(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首页的第一屏、弹出窗口和重要新闻信息内容页面;

(2)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选择、热搜等。;

(3)博客、微博信息服务热门推荐、列表类别、弹出窗口、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服务板块等。;

(4)热搜词、热搜图片、默认搜索等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

(5)第一屏,列表类别,弹出窗口等。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主页;

(6)第一屏、发现、选择、列表类别、弹出窗口等。互联网音像服务主页;

(7)互联网网站导航服务、浏览器服务和输入法服务、列表类别、皮肤、联想词、弹出窗口等首页第一屏。;

(八)数字阅读、网络游戏、网络动画服务首页第一屏、选择、列表类别、弹出等;

(9)生活服务和知识服务平台首页第一屏,热门推荐,弹出窗口等。;

(十)电子商务平台首页第一屏、推荐区域等。;

(十一)移动应用商店、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和内置信息内容服务首屏、推荐区等。;

(十二)网络信息内容栏目、专题区域和产品等;

(十三)在产品或服务的醒目位置,容易引起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用户注意的其他关键环节。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在上述关键环节呈现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信息。

第十二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采用个性化算法推荐技术推送信息的,应当建立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要求的推荐模型,建立健全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

第十三条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模式,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方便未成年人获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第十四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设置的广告位和平台展示的广告内容的检查和检查,依法处理违法广告。

第十五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制定并公布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完善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依法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用户账户信用管理系统,并根据用户账户信用情况提供相应服务。

第十六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举报便捷入口,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编制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年度报告,内容包括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社会评价等。

第四章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的用户

第十八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的用户应当文明健康地使用网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用户的约定,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以张贴、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进行文明、理性的互动。,不得发布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信息,并防止和抵制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信息。

第十九条网络群体和论坛社区板块的创建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群体和板块的管理职责,按照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惯例规范群体和板块的信息发布。

第二十条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用户积极参与网络信息内容的生态管理,通过投诉和举报对互联网上的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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