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最新的工资税抵扣标准是多少?
深圳最新工资税抵扣标准
1.2018年深圳工资税前扣除标准
深圳2017年工资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扣除标准后的月收入
二、2018年深圳市工资税抵扣的计算
工资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收入——“五险一金”——抵扣)×适用税率——快速抵扣
起征点为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纳税额=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扣除
已付工资=应付工资-四次支付-税款支付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付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一个税种按照3500元/月的起征点标准计算
举例: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收入是5000元,他的个人所得税是(5000-3500)×3%-0 = 45元。
在单位,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限未到,公司要辞退劳动者,那么需要支付遣散费。在深圳遣散费是怎么算的?
一、深圳离职补偿
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每工作一年应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资标准按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即为全部工资的平均值。
如果公司有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单方面调整工作或降薪等违法原因,可以因生产经营困难,强制离职或解除职务。有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少发或者不发加班工资,你可以因为这个原因被迫离职,或者生产经营确实困难。有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变相调动岗位,也可以强迫你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所有工资
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员工自愿提出离职,无论工作多少年,签订什么样的劳动合同,都没有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后不满一年的,计为一年,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是过去12个月所有工资的平均数。非法终止赔偿的标准是经济赔偿的两倍。
2.深圳离职补偿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1.关于员工从公司获得的遣散费或辞退补偿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发布通知,对个人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补助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也就是说,要不要交税,主要看你拿到的补偿金是否超过当地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三倍。不超过就不要交税,超过就要交税。
如果员工想获得经济补偿,最好在离职前咨询律师。离职前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因为离职后,员工往往会错失良机,有时只得到一部分经济补偿,而不是最大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