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民政局发布了《深圳市节约用地生态葬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了节约用地生态葬的相关奖励措施。
节地生态葬有哪些葬法?
本办法所称节地生态葬,是指不保留骨灰、标志、名称的海葬和草坪葬、树葬等生态葬方式。节地生态葬由城市民政部门组织,骨灰海葬由深圳市殡葬管理处承办;其他节地生态葬由公墓承办,并报当地区级民政部门备案。
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对象有哪些?
《办法》奖励对象为《办法》实施后的生态安葬城市居民。非居民人员可以免费参加节地生态葬活动,虽然不享受节地生态葬的奖励。
节地生态葬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海葬的奖励标准是每骨灰3000元,其他生态葬的奖励标准是每骨灰1000元。
如何处理节地生态葬?
(1)如果要申请节地生态葬,管理者必须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死者的火化证明;2.死者生前的户籍证明;3.管理人的身份证明及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证书、委托书、法定监护人证明等。
(二)材料齐全,组织者与生态葬管理者签订协议。
(3)死者在深圳登记的,经办人员在办理节地生态葬手续时,填写《深圳市节地生态葬奖励申请表》并提交给主办单位。
(4)生态葬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应做好登记,建立业务档案,汇总符合生态葬奖励要求的人员名单,附上述(1)至(3)项申请材料,并向市、区民政主管部门报告。
深圳市殡葬管理处(含吉田公墓)承办节地生态葬奖申请,直接到市民政局审核,其他公墓承办节地生态葬奖申请,上报当地区级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民政局将奖金一次性划入经理指定的银行账户;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
《办法》对如何防范欺诈性奖励有哪些规定?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明材料,主办单位应当严格审核,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审批监督。冒领、骗取奖金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