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积分结算公示名单公示期于昨日结束,获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申请资格的期限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为了统筹全市人口控制目标和综合承载能力,市政府决定今年的落户规模为6000人,今年的公示名单为6019人。(相关报道:北京积分落户名单公示,今年落户规模6000人!)
2018年10月15日至昨天24: 00,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布了2018年北京积分结算公示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取得落户资格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北京市常住户口。申请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期限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参见《北京市积分结算操作管理规则(试行)》相关规定(点击查看)。档案审查由档案接收部门按有关规定移交北京后办理。申请人取得结算资格后放弃的,结算资格不予补充。
《北京市积分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试行至2019年12月31日。在《办法》试行期间,每年结算规模为6000人。
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具备“无犯罪记录”资格,并安排时间联系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申请本市常住户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2018年10月15日(含)后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内容没有具体要求,标题可以不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办理积分结算时均适用。
另外,按照积分结算的管理办法,可以随迁的未成年子女自2017年1月1日起计入不超过18周岁。
可作为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证件包括:独生子女父母一子光荣证、一子及以上生育服务证、准生育证、出生登记服务单、再生育确认单等由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合法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