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实现了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昨天说,目前,中国与有关国家的经贸合作水平不断提高,“一带一路”已成为有关国家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货物贸易额超过6万亿美元。
4月18日,商务部召开例行记者会,介绍近期经贸领域热点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以来,中国一直坚持“相互合作、共同建设、共享”的原则,与有关国家共同努力,积极推动贸易建设顺利进行。如今,中国与有关国家的经贸合作水平不断提高,“一带一路”已成为有关国家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
具体来说,“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贸易一直在扩大。2013年至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总额超过6万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4%,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的增长率,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27.4%。
二是贸易方式创新加快。丝绸之路电子商务正在成为国家间经贸合作的新渠道。中国与17个国家建立了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在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下,形成了电子商务合作文件,加快了企业对接、品牌培育等实质性步骤。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形式和模式也为“一带一路”的顺利贸易提供了新的动力。
第三,投资合作继续深化。2013年至2018年,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超过900亿美元,年均增长5.2%。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超过6000亿美元,年均增长11.9%。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已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多个海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超过300亿美元,成为当地经济增长和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带动了东道国近30万个就业岗位。
第四,重大项目取得成效。铁路、公路和港口等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经完成,如马尔代夫中国-马友谊大桥的开通和吉雅铁路的开通。瓜达尔港已满负荷运行,受到当地人民的广泛欢迎。能源、资源合作、制造业等领域的重大项目进展顺利,部分项目已经建成投产。
高峰透露,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论坛期间,商务部将牵头举办两个关于顺利贸易和海外经贸合作区的分论坛。
“我们相信,各方将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凝聚更多经贸合作新共识,以务实举措推动‘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峰说。
一带一路沿岸国家名单
东北亚四国:蒙古、俄罗斯、日本、韩国;
东南亚11个国家: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菲律宾、缅甸、柬埔寨、老挝、文莱、东帝汶;
南亚8个国家: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阿富汗、尼泊尔、马尔代夫和不丹;
西亚北非16个国家: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伊朗、土耳其、以色列、埃及、科威特、伊拉克、卡塔尔、约旦、黎巴嫩、巴林、也门、叙利亚、巴勒斯坦;
其他六个独联体国家: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摩尔多瓦;
中欧和东欧16个国家:波兰、罗马尼亚、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克罗地亚、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马其顿、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和黑山;
五个中亚国家: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