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政策 北京将公租房违规行为纳入征信 附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2019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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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28 01: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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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将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行为纳入信用报告

注意,违反公租房的行为都包含在征信中!不要因为小事亏钱。它对信用报告有着深远的影响。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公租房违法家庭的信用约束,公租房违法家庭信息将首次纳入金融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自住。对于擅自转租、出借、空、装修等违规使用的家庭,房管部门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返还公共租赁住房:

(一)擅自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借、转租或调换的;

(二)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擅自破坏或装修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以上的。

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有限、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住房新就业人员、城镇稳定就业农民工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归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它以低于市场价格或租户负担得起的价格出租给新就业的工人,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和残疾人。也有一些群体从外地移民到城市工作。

国家之所以把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作为解决当前住房困难的政策选择,是因为公共租赁住房相对于个人购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个人出租等具有比较优势。:

1.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公民“先租后买”和合理的住房消费。

2.公租房有助于克服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

3.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弥补个人租赁住房的不足。

公共租赁住房覆盖面广,不仅包括当地中低收入家庭,还包括新员工和农民工,未来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这些群体没有被覆盖,只能在市场上租房买房。大规模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住房需求,减轻商品房供求压力,从而稳定房价。现阶段虽然建设规模还比较小,但可以稳定预期,避免大量需求进入市场,为楼市调控争取时间。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2019

北京集体户口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落户

根据《关于加快本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直接经营公房的,可根据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过户手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三室”等候家庭

可以持备案通知书到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时间从经济适用住房原登记日期开始计算。

2.本市其他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含);三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四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本市家庭成员具有相同户籍的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推荐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3.工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园区外来人才和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4.北京无房工人家庭

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申请人在住房分配区有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在本市有户籍并在住房分配区工作。

5.外省、市来京的家庭(“新北京人”)

一是北京必须有稳定的就业岗位,从事的工业行业不得在限制目录范围内;

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北京没有住房,在北京没有购房记录,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住房;

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办理居住证。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以上是北京市将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信用报告的相关介绍,并附有《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2019》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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