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摊销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低或使用寿命短,容易损坏、破损,不多次使用。由于价值低,数量少,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对当期利润不会有太大影响。
2.分期摊销
使用这种方法时,在使用低值易耗品时,首先将其全部价值记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根据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耐用年限计算各期摊销额,摊销到各期相关成本费用账户。
适用范围:适用于价值高、使用寿命短的低值易耗品。由于其价值较高,不能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将按使用年限摊销,不会造成递延费用摊销期限较长。
3.五五摊销法
这样,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在使用时摊销,剩余的50%在报废时摊销;然后核销低值易耗品在用价值和低值易耗品摊销金额。需要设置仓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等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