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街两侧建筑整洁美观,临街建筑阳台整洁封闭,广告、牌匾设置合理,无乱建、乱丢垃圾、摆摊、晾衣、涂写粘贴、随地吐痰等现象。
2.实行“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门前卫生达标,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市区无卫生死角,街巷普遍硬化,无废墟、废渣暴露、非法饲养畜禽。
3、城市照明、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4、城市清扫率应达到100%,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主要街道清扫时间不少于12小时,一般街道清扫时间不少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20%,生活垃圾逐步分类收集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