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原则:
1.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是指所有国家都应尊重彼此内部最高主权和外部独立的固有权利,尊重彼此的领土主权,不损害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
2.互不侵犯原则:各国在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侵略,不得以违反国际法的任何形式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侵犯别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战争不应被用作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3.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各国不得通过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手段干涉别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以实现相互关系中的利益。
4.平等互利原则是指所有国家都应相互尊重,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不寻求任何特权或以损害别国利益的方式攫取别国的片面利益。
5.和平共处原则是指各国和平共处,和平交流与合作,以和平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各种国际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