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是最受青少年欢迎的游戏。最近,为了规范网络游戏服务,有效遏制了未成年人网游成瘾和过度消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每天22:00-8:00禁止玩网络游戏,每个工作日不超过1.5小时。同一网游企业提供的付费服务,16岁以下网游充值不得超过200元/月,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
《通知》从六个方面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实施网络游戏用户账户实名注册制度;
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时间和时长;
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偿服务;
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探索实施适龄提醒制度;
积极引导父母、学校等社会力量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引言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中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速。在满足群众休闲娱乐需求、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如部分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等。这些问题影响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社会效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反沉迷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准确的政策和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提出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工作要求和具体安排,明确了网络游戏产业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应遵循的原则和规范。
附上
《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各网络游戏企业及相关行业组织:
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在满足大众休闲娱乐需求、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尤其是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和过度消费现象,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生活产生了负面影响,社会反映强烈。规范网络游戏服务,引导网络游戏企业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和过度消费,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是落实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重要指示,促进网络游戏繁荣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措施。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实施网络游戏用户账户实名注册制度。所有在线游戏用户必须使用有效的身份信息来注册他们的游戏帐户。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网络游戏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用户实名登记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进行实名登记的新用户提供游戏服务。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个月内,网络游戏企业应当要求所有现有用户完成实名注册,并停止向未完成实名注册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用户提供的实名注册信息必须由网络游戏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存和保护,不得挪作他用。
网络游戏企业可以为其游戏服务设置不超过一小时的访客体验模式。在访客体验模式下,用户无需实名注册,也不能充值或支付消费。对于使用相同硬件设备的用户,网游企业不得在15日内重复提供访客体验模式。
二、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时间和时长。每天22: 00至次日8: 00,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间,法定节假日不超过3小时,其他日子不超过1.5小时。
三、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偿服务。网络游戏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有偿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8岁以下用户提供游戏支付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提供的游戏支付服务,8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元,每月充值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400元。
四、加强行业监管。本通知前述要求均为网络出版和网络游戏运营的必要条件。地方出版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对地方网络游戏企业及其网络游戏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企业,地方出版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地方出版管理部门协调相关执法机构做好监督执法工作。
五、探索实行年龄提示制度。网络游戏企业要综合衡量对游戏内容和功能的心理接受程度、对抗强度、认知混乱程度、危险模仿程度、付费消费程度等。,并探索针对互联网上发布运营的网络游戏,制定适合不同年龄段用户的提示,并在用户的下载、注册和登录页面上显著标注。相关行业组织应探索实施适龄提示的具体标准,督促网络游戏企业实施适龄提示制度。网络游戏企业应注意分析未成年人成瘾的原因,及时修改导致成瘾的游戏的内容、功能或规则。
六、积极引导父母、学校等社会力量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健康合理使用网络游戏的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七、本通知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网络游戏企业包括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平台。
所以可以看出,国家政策是为了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和过度消费,也是为了让青少年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合理控制学习和玩耍的时间,做好时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