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税款。那么,北京车船税的征收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让我们看看!
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中国旅行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免征、免征的车辆、船舶除外)。
车辆
1 .依法应当在车辆、船舶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船;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本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营运的机动车船。
前款所称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队和武警部队
依法具有车辆登记管理职能的其他部门;第五条单位是指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单位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船
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是指依靠燃料和其他能源作为动力的船舶,如客船、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是指由人力或其他力量操纵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豁免标准:
对于节能车,车船税减半征收。
(1)车船税减半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排量在1.6升以下(含1.6升)的乘用车(包括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双燃料乘用车)在中国许可销售;
2.综合工况下的油耗应符合标准。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许可在中国销售的轻、重型商用车(包括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双燃料轻、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和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在综合工况下的燃油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一)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在车船税范围内,因此不征收车船税。
(二)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在中国许可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4;
3.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验,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
4.进口新能源汽车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或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控、动力电池回收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三)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船舶的主要推进动力装置是纯天然气发动机。发动机采用微量柴油点火,引燃油热值占所有燃料总热值不超过5%的,视为纯天然气发动机。
2019年北京车船税征收标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表示,受益于该办法,北京市机动车税收将减少70%,车船税减免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具体标准如下:
排放1.0升(含)以下的,年度基准税维持在300元(减排后为250元);
如果排放量从1.0升升至1.6升(含),则年度基准税额下调至420元(下调后为350元);
1.6升至2.0升(含)的,年度基准税额仍为480元(减后为400元);
排量从2.0升升到2.5升(含)的,每年基准税提高到900元(降后750元);
2.5升至3.0升(含),年度基准税额提高至1920元(减后为1600元);
排量从3.0升升到4.0升(含)的,每年基准税增加到3480元(减后2900元);
排量在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上调至5280元(下调后为4400元)。
缴纳车船税应注意的事项
车船税每年征收一次,一次性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了避免集中申报纳税,纳税人可以在机动车年检当月申报纳税,也可以在纳税年度提前申报纳税。且车辆基础数据登记已变更;需要核定或调整车辆营运税的;申请车辆减免税;逾期缴纳车船税;纳税人逾期未缴纳车船使用税的,必须到其所在县(区)主管车船税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