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烈士褒扬条例》做了哪些修改?2019年烈士褒奖金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标准同烈士评定标准
日前,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烈士褒扬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烈士褒扬条例》修改了哪些内容?烈士褒奖基金和烈士遗属抚恤金、优待金能给我多少?2019年烈士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我们来看看。
《烈士褒扬条例》修改了哪些内容?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将保护英雄烈士纳入党和国家的荣誉和表彰制度,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调整烈士评定程序,增加国务院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报告烈士名单的工作程序。
二是突出烈士荣誉属性,将烈士证书改为以党和国家有功荣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名义颁发。
三是体现了对烈士及其遗属的尊重和尊重,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烈士日举行颁奖仪式,向烈士遗属颁发烈士证书。
谁能被评为烈士?
因参加战争、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任务应当评定为烈士的现役军人、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和其他人员死亡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任务、执行反恐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做出其他牺牲的;
(三)在执行国家派遣的外交、援外和国际维和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特别突出、堪称典范的。
烈士褒奖款和烈士遗属的抚恤金、优待金能拿多少?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四条国家建立烈士纪念制度。烈士褒奖金标准为烈士去世前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对在战争中牺牲的烈士的表彰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奖金由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支付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如果没有父母或抚养人、配偶或子女,则将他们送到未满18岁的兄弟姐妹和年满18岁但无收入来源且生前由烈士供养的兄弟姐妹处。
第十五条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有关规定适用范围的烈士遗属,除享受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烈士褒奖金外,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和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专项补助金。
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去世前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尉军官军衔40个月的工资。
附件:
2019年烈士表彰条例全文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弘扬烈士精神,优待烈士遗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因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表彰。烈士遗属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