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税款。
从2007年7月1日开始,车主在办理保险时需要缴纳车船税。
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中国旅行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免征、免征的车辆、船舶除外)。
车辆
1 .依法应当在车辆、船舶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船;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本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营运的机动车船。
前款所称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队、武警部队等依法具有车船登记管理职能的部门。第五条单位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船
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是指依靠燃料和其他能源作为动力的船舶,如客船、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是指由人力或其他力量操纵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2019年旅行税改革计划
1.纳税时间和地点进行了调整。《车船税法》将车船税义务发生时间由“旅游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驾驶证记载的日期的月份”调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经营权的月份”;将车船税纳税地点由“省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变更为“车船注册地或者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2.完善税收优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保留原《车船税暂行条例》外,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辆、船舶给予定期减免税优惠,也可以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辆、船舶增加减免税优惠。
3.优化税负结构。一是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增加。排量越大,税额越高;二是按照同等服务质量的货车税的50%计算拖车应纳税额;三是游艇税负大幅增加。
4.改革乘用车的计税基础。《车船税法》采用与车辆价值正相关的“排量”作为计税依据,按照“排量”将乘用车分为七个等级。
5.扩大征税范围。原《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不需要登记的车船不征税。《车船税法》还包括目前不征税、在单位内行驶或者营运、依法不需要向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二、车船税最新收费标准
1、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2、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挂车,按货车净吨位的50%征收车船税;
3.机动车辆挂车减按机动车辆税额的30%征税;
4、客货车辆,载人部分按客车计税减半,载货部分按机动货车计税;
5、不论船舶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尾数不计算在半吨以下,超过半吨按1吨计算;
6、小于1吨的小型船舶,应按1吨计算;
7.拖轮的计算标准可以按每马力净吨位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