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的设立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
(3)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计划。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年金计划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企业年金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参与者的范围;
(二)筹资方式;
(3)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4)资金管理方法;
(五)支付方式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的方式;
(八)暂停支付的条件;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计划适用于试用期满的员工。
第六条企业年金计划应当报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直属大型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应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计划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计划立即生效。
第七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支付。企业支付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企业支付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总额一般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
第九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项目组成:
(a)企业付款;
(2)员工个人贡献;
(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入。
第十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全额积累和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投资和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入纳入企业年金基金。
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一般由有能力的企业自愿建立。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费用,进入员工个人年金账户,由员工退休后领取。
建立企业年金有三个前提。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已经缴纳。因此,在上海为外籍员工缴纳综合保险的外籍员工没有享受企业年金的资格。第二,企业自愿缴费。所以,如果你在私企,老板对员工很细心,不可能愿意给你设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和社保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不是强制性的。第三,企业有集体协商机制。因为最终的年金方案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能由职工个人和企业决定。
企业年金比养老保险或商业保险更类似于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