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
1.参保对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失业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人员医疗保险进行制度安排。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儿童等非从业城镇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一般根据其医疗服务的特点来区分,主要包括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护理费、住院杂费、手术费、各种检查费等。医疗费用是患者为治疗疾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用和手术费用,还包括住院、护理和医院设备的费用。
3.支付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由家庭支付,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家庭给予补贴。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4.国家财政支持:对于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给予不低于人均4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政府从2007年开始,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中西部地区人均20元的补助。在此基础上,对于属于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按人均10元进行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将按人均5元补助中西部地区;对于其他低收入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居民,政府每年按人均60元给予补贴。其中,中央政府将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贴。
中央政府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办法对东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贴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与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协商确定,补贴资金应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