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屋租赁 首批16个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名单一览 2019合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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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1 1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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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了2019年中央支持的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名单。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等16个城市入围。

合肥是第十个发布试点意见的城市。到目前为止,广东省只有深圳和肇庆没有出台相关试点意见。广州和南京在已出台的10个城市中,已将租房和购房的“同等权利”明确写入实施计划。

2019合肥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规划:

合肥市:引进大型租赁企业,达标奖励

根据通知,合肥将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开发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房屋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称,到2017年底,将在市区(开发区)设立两级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完善市区两级租赁服务管理机构。同时,合肥鼓励引进大型房屋租赁企业进入合肥市场,支持房屋租赁企业通过并购做大做强,鼓励房屋企业开展租赁业务。有条件的房企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持有部分房屋用于长期租赁。

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合肥将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探索整合个人住房租赁税率,对符合一定标准和符合政策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奖励。

完善公积金政策。如果职工已连续3个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本人和配偶在已缴纳城市无自有住房并租住租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

与此同时,根据通知,将出台一项政策,以澄清租户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和社会保障方面享有基本公共事务。

构建合肥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整合各区现有房屋租赁管理平台,实现信息统一采集和管理。负责发布租赁信息,核实房屋信息,监控租赁价格和租赁市场日常监管,规范租赁交易流程。

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包括一批房屋转让,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纳入市、区国有房屋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剩余的闲置安置房和闲置公房将在各区拆迁安置后转为出租屋。

同时,合肥将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开展租赁住房分配试点,明确出让土地时的分配比例。分配的房屋由国有房屋租赁公司或开发企业租赁经营。两个城市明确提出了“租购同权”的理念

在所有条款中,租赁可以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试点文件发布前,广东省广州市率先发布了《加快广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方案》,提出了“租购权同等”的理念,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的权利。

此外,在尚未公布试点意见的深圳,8月22日下午,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市长介绍,正在制定全市未来10-20年住房供应和保障规划,盘活存量,建立统一的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减少中间收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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