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条件 2019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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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1 1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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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为:

1、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在本市,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3年,且在提出申请的地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足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不足15万元(含15万元);两人及两人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提高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没有出售或捐赠房屋,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捐赠除外。

二、目前经济适用房存在哪些问题

1.真正需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政府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目的是让中低收入人群买得起、买得起。然而,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中,一些高收入人群已经进入了买家的行列。

2.住房面积失控。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应严格控制在中小型公寓内,中型公寓面积控制在80㎡左右,小型公寓控制在60㎡左右。但自从开发经济适用房以来,140平米的户型很常见,个别项目的复式户型面积达到260平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完善。户型太大,豪华,不适合大面积住宅,让普通工薪阶层对“住宅”充满期待。

3.住房质量低。经济适用房一般有两种:新建和积压商品房转经济适用房。虽然政府对房地产开发商给予了一定的财政补贴,但补贴是隐性的,这使得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积极性不高,影响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仅仅过了几年,就出现了墙面脱落、外观破旧等问题。同时,为了处置积压住房,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许多地区实施了商品房积压转化为保障性住房的政策,但大多也存在工程质量低下的问题。

4.寻租滋生腐败。虽然经济适用房价格低于普通商品房,但在政府的优惠政策下还是有很大的利润。资源是有限的,受利益驱使,房地产开发商必然会向相关官员“示好”。然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是有限的,所以“关系”变得非常重要。政府官员掌握着分配的权力。在同等条件的需求下,“关系”必须优先。当贿赂的成本低于两个渠道的差额时,贿赂是不可避免的。在房地产市场不完善、政府官员掌握资源配置权的现实下,寻租腐败难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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