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药物和甲类药物的区别
西药和中成药分A和B两类,主要考虑我国区域经济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的巨大差异。
一方面,大部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可以通过A类目录得到保障,B类目录的药物选择可以使从业人员根据用药指征的个体差异和经济能力获得有效药物;另一方面,通过A类目录控制基本用药水平,从宏观上控制药品支出,同时B类目录根据用药习惯和经济水平留有调整余地。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药品目录》的构成,对不同类型的药品提出了不同的支付原则:一是将使用“甲类目录”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规定支付;二、使用“乙类目录”药品发生的费用,由职工缴纳一定比例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规定支付;三、使用中草药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不按规定支付的药品除外。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
医保b类是指b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部分费用。使用此类药物产生的费用,首先由被保险人支付,然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乙类药品报销比例
医保的乙类药品,个人按一定比例承担一部分费用,然后剩余部分按医保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药物而有所不同。比如20-30%应该由B类在某个地方支付,剩下的70-80%可以纳入基本医疗费用。
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B类要交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药物而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进入基本医疗费用的部分,高于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后,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报销。甲类药物是指国家统一配制的临床治疗所必需、应用广泛、疗效好、价格低廉的同类药物。使用此类药物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乙类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部分支付费用的药品。使用此类药品发生的费用,首先由职工自费支付,然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