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女青年网上申请时间6月26日开始,8月5日18: 00结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大一新生)、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年龄17-22岁(1997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假定
身高体重:①身高:158cm以上。②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超过标准重量的20%,不低于标准重量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准分子手术半年多,双眼视力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纹身:面部和颈部没有纹身。穿军用标准体能训练服(短袖、短裤)时,其他外露部分纹身长度不得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纹身长度不得超过10厘米。
入伍当兵的要求:
男青年在当年12月31日前18到20岁。高中学历的年轻人可以放宽到21岁;普通高校学生可放宽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以上毕业生可放宽至24岁。
年轻女性在当年12月31日前18至19岁。普通高校学生可放宽至20岁;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2周岁;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招收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薪酬政策
对于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班学生入伍,中央政府将实行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当年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录取资格,退休后享受国家减免学费政策。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注册流程:
在线注册
1.填写注册信息。
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会自动根据当年高考报名者的相对分数进行排序,选出初选候选人,并进行张贴公示。被确定为初选候选人的年轻女性将从8月6日起登录全国招聘网,下载并打印《年轻女性候选人网上报名考试表》。
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还需下载并打印《国家助学贷款入伍大学生学费资助补偿申请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和《申请表》),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初次检查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大学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参加地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试,合格者确定为检查对象,并张贴公示。
3.体检和评估
征兵开始后,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被送去检查的受试者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高校学生持学生证)等有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检和综合素质测评。
4.政治评论
经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评定后,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部门进行政治联考和访问调查。
5.预定新员工
省级或地级征兵办公室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所有合格的女青年候选人为预定新兵。列入计划的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学历、高考原总分、综合素质测评分)应当在省、地、县三级征兵办公室外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6.批准入伍
公示未报且存在问题,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的,由县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并出具《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在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和离境,统一运送到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补助的,还应当将《申请表》原件和盖有县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原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通过政治考试、体格检查,符合其他征兵条件的女青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入伍审批时间统一为2018年9月1日,新兵服役年限从9月1日开始,9月底前完成入伍手续。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