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和土地租赁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两种常见方式。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通常会签订相应的合同条款。
1.土地合同是租赁合同吗?
土地承包不是租赁合同。根据两者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存在一定的差异。农村土地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利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发包人负责人和承包人代表的姓名和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合同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使用;雇主和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转让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合同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租赁合同是转让租赁物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这是区分租赁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基本特征。
租赁合同是一种双重服务的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和转让租赁物使用权之间存在对价关系。交租金是取得租赁物使用权的对价,而取得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该物的目的。
租赁合同是承诺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基础,只要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就成立。
二、签订土地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土地承包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采取家庭承包方式,荒山、荒沟等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通过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我国法律规定的家庭合同是集体经济组织中每个人都有一份的合同。在承包过程中,要注意:承包要由农户家庭进行,不能由联户、专业队或个人进行;在确定每户承包地数量时,应采用平均人口分布法。
2.土地合同期限
土地承包期关系到农民能否获得长期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中国法律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原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其中,特种林地的承包期可以通过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