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额信贷公司发展概述
一,中国小额信贷公司发展的背景
中国金融体系最薄弱的环节是农村金融。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和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门槛太高,手续复杂,抵押物要求严格,担保中介几乎空白。“融资难”问题限制了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进而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方面,农村金融问题的主要矛盾是农民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政府政策的引导和合理的制度安排可以进一步规范农村民间金融,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小额信贷公司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自2008年以来,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从试点推向全国,在机构数量和整体实力上实现了跨越式的转型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673家。
二,发展中国小额信贷公司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小额信贷公司是对穷人金融服务的扩展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坚持“小而分散”的原则,70%的资金用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借款人,剩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资金的5%。坚持为“三农”和城镇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对促进“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困扰中国经济的一个难题。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更加严峻。由于缺乏资金,许多中小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关闭。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和推广是危机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新帮手。
第三,有利于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近年来,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行业的金融违法违规问题日益严重,导致非法集资。这些民间融资行为具有群众性和盲目性的特点。一旦出现,就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系统性风险,更容易危及社会稳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推广和试点,使一部分民间金融走上了正规的轨道,从地下走向地面,在政府的合理引导下进行规范化管理,消除了潜伏在民间的金融风险和社会动荡因素,进一步改善了金融环境,使其健康发展。
三、中国小额信贷公司的规模和经营状况
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发布的《2015年小额信贷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小额信贷公司8910家,比2014年底增加119家,比2015年9月底减少55家。贷款余额9412亿元,2015年人民币贷款减少20亿元。截至2015年底,江苏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36家。此外,拥有4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内蒙古、吉林、广东和安徽。其中,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597家,少于2015年9月底。其实机构数量减少了,辽宁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与2015年第三季度的统计相比,可以发现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向贷款人发放高息贷款来盈利。大部分贷款是质押、抵押、担保,信用贷款额度低。目前行业平均年利率在18%左右,是同期6%基准利率的3倍。其中,国有企业背景的小额信贷机构平均利率较低,有的甚至不超过10%。而有私企背景的小额贷款公司平均利率偏高,在15%-20%之间。
与国外小额贷款公司相比,我国仍采用银行基准利率为空,盈利能力未完全释放。而且我国的单笔贷款规模远大于国外的小额信贷机构,具有规模经济性。据统计,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费用占贷款总额的2.42%,最低0.1%,最高14%,远低于国外20%以上的水平。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于具有一定规模和活力的中小企业、具有相当经营实力的专业农户和中等收入及以上的城镇居民,质押、担保等担保手段保证了较高的还款率。而国外的小额信贷机构是为中低收入居民服务的,信贷风险更大。外国小额信贷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商业贷款。一些国家允许小额信贷公司吸收存款。然而,我国对小额信贷公司的融资仍有许多限制。
第四,中国小额信贷公司的盈利能力
目前,中国95%的小额信贷公司都处于盈利状态。小额贷款公司的毛利率在30%左右,资本利润率在8%左右,接近社会平均利润率。随着小额信贷公司的蓬勃发展,行业增长的障碍日益突出,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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