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监会制定并发布了《新型交通工具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措施提供了新的交通方式,如在线租车、分时租车和自行车共享。
在用户资金管理中,该管理方法称:
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大陆注册的银行开立唯一的用户存款专用存款账户和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存款账户),由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存储用户资金。
存管银行和合作银行要根据运营企业发送的日终清算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保证金金额,汽车分时租赁单笔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营运车辆单车平均成本价的2%;自行车共享是10%。
同时,单车共享中单个账户预付费金额不得超过100元,其他新格式个人用户单个账户预付费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企业单个账户预付费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
此外,企业的备用金不得低于用户备用金余额的40%。
此外,管理办法还说明了用户资金管理协议、报告机制和联合监督机制。据了解,该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6月1日实施,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