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签约时间不一样。
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离校并正式向单位报到后签订的。
2.科目不同。
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内容不同。
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并表示愿意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纳入就业计划;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记录,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4.目的不同。
三方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其未来就业意向达成的初步协议,是双方未来制定毕业生就业计划、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主要是保障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5.适用法律不同。
三方协议的制定和争议的解决主要依据《国家大学毕业生就业条例》、《民法》、《合同法》等。,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争议的解决主要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就业协议》,简称《就业协议》,俗称《三方协议》,由教育部大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为了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