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改革开放多少年 2019年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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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0 15: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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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和经济日报记者的采访,就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郭树清表示,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

郭树清宣布,在深入调研和评估的基础上,他计划在近期推出12项新的对外开放措施,具体包括:

对外开放的12项新举措

按照境内外资本一致的原则,单一中资银行和单一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应同时取消;

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外资法人银行的1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和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的2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取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信托公司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参股境内外资保险公司;

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保险经纪业务,需符合经营30年且总资产不低于2亿美元的要求;

放宽对中外合资银行中方股东的限制,取消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

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民间资本控制的银行和保险机构开展各类股权、业务和技术合作;

允许外资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机构;

参照中国保险集团公司的资质要求,允许境内外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保险机构;

按照境内外资本一致的原则,同时放宽中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政策;

取消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

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代理收付”业务。

据悉,目前,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已经形成了包括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在内的多元化股权结构。其中,民营资本分别占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总股本的43%、56%、83%和49%,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资产分别占1.64%和6.36%。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开放,更多的外资和民间资本将进入金融领域,随着市场主体的进一步增加,银监会如何防范风险?

郭树清表示,未来财务管理部门将更加注重专业性、审慎性和稳定性,建立和完善以资本、偿付能力、流动性、资产分类、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市场声誉、合规记录和过往业绩为主要内容的全面风险监管体系。同时,加强事后监管和行为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揭示风险,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严重违法违规、不审慎经营的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市场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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