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5月开始出售。
22日,记者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广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下月可以在市场上出售。
据悉,经广东省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发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非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转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0日起实施,以期进一步规范广东省非居民海岛资源的市场配置。
《办法》作为广东省非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转让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非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转让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市场化转让活动。受省政府委托办理海岛使用审批手续;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上报出让方案等相关材料;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无居民海岛转让的前期工作,编制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方案和价值评估报告,组织对《有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规划》和《有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论证报告》的审查;无县(市、区)的,由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上述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深圳继续行使省级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权限。
《办法》对转让的前期工作、市场化转让活动的具体流程、转让合同、使用费支付等也有详细规定。据悉,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经批准使用海岛后,可以按照房地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海岛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什么是无人岛?广东有哪些无人居住的岛屿?
非居民海岛是指在中国管辖海域内不作为永久居住地的岛屿、岩石和低潮高地。
2010年3月1日,我国《海岛保护法》颁布,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归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海岛使用权。
海岛开发的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在中国3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岛屿有近7000个,面积不足500平方米的岛屿有数万个。相对于陆地,岛屿面积较小,生态群落相对独立且脆弱。
广东首次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
潮州市(4)
凯娇、玉龙、小玉、大觉玉;
汕头市(6)
R3、于风、关羽、猎岛、桂雨、桂山岛;
揭阳市(6)
龙舍礁(1),龙舍礁(2),外梗,中梗,下牛目礁,一大堆尾巴;
汕尾市(2)
渔人礁,睡礁;
惠州市(7)
达拉加、春洲、果盖洲、宝塔洲、万载洲、平治仔、桑洲;
深圳市(3)
洲仔、大山岛、萧山岛;
广州市(6)
大蚝沙、大湖岛、上横木、下横木、福州、舢板岛;
珠海市(8)
二洲岛、小之洲、三交岛、大九洲、荀子岛、三角山岛、大三洲、小三洲;
江门市(7)磨豆岛、平洲、沈藻岛、都牙岛、二牙岛、王付州、黄陂岛;
阳江市(2)
葛州、小鄂州;
茂名市(1)
小鸡;
湛江市有罗斗沙、白木沙、雷大沙、三墩、水头岛、赤斗寮岛、碾子墩、利木赞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