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商业环境加分?
“营商环境”成为今年两会的高频词,很多代表和委员都带来了相关的提议或建议。他们逐一列举了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普遍表示要以激发小微企业活力为首要任务,为民营企业打开“三扇门”。
自2018年底以来,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大力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优化商业环境,激发市场参与者的活力——简化管理、减税、降低费用和优化服务...对民营企业的支持“过重”,经营环境不断优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致力于“大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特别强调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和经营企业。
然而,目前的市场环境与企业的期望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仍有一定的差距。如何进一步推进法治市场化改革,倾听市场声音,不断优化经营环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破解融资难融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了长期高速经济增长,创造了显著的经济奇迹。其中,民营经济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然而,在金融去杠杆化和资本市场低迷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的发展也遇到了融资困难、负担沉重等困难。政府也很着急,出台了很多政策,用心良苦。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调整了相关政策,金融机构采取行动帮助民营企业度过难关。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突出表现在信息不对称、中介服务不完善、资金供给不足和政策效率低下等方面。”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体而言,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中小企业信用无法把关;二是缺乏中小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现有信用信息和评价体系不够公平;第三,解决贷款担保问题缺乏理论研究,需要理论和实践研究。然而,目前学术界对知名大企业的研究很多,对中小企业的研究太少。
宋清辉指出,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也很大程度上与自身能力不足、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和管理不规范有关。要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深化金融改革,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仅由银行降低融资成本的措施收效甚微。此外,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外部融资和经营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企业自身的建设也很重要。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记者,解决民营企业的困难,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新创业、促进优质发展的重要举措。
刘俊海认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应该“三管齐下”。
一方面,民营企业要诚信。企业在融资时,应主动向银行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担保手段,量力而行,适度借贷。民营企业除了利用杠杆发展之外,还应该自力更生,包括增加注册资本,吸引其他志同道合的股东加入,增加股权资本比例,适度降低杠杆,减少对外部融资的过度依赖。
“盲目使用高杠杆,一旦企业投资失败,就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刘俊海说。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不仅要防范贷款风险,还要记住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行业应转变观念,创新治理,探索建立合理的机制,在国有商业银行发放不良贷款出现后,信贷人员可以减轻责任,免除责任。同时介绍了商业判断规则。在放款过程中,只要银行工作人员履行了审慎和谨慎的义务,即使放款后出现坏账现象,参加放款审核会议的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员也可以合理免除责任。否则一旦出现坏账,追究个人责任,贷给国企当然是最保险的。
“肉烂在锅里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国企坏账也是银行的风险和损失。国企是自己人,私企也是自己人。”刘俊海认为。
此外,要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集资,让基层金融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刘俊海呼吁修订最高法在2015年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中设定的24%的年利率标准。民间借贷年利率要降到12%,超出部分不做保护。
“目前民间借贷24%到36%的自然债务仍然是半保护,标准太高了。企业做什么能赚到20%以上的利润?民间融资盘活,融资利率下降,民营企业的日子更好过了。”刘俊海说。
避免滥用犯罪手段
在一定程度上,商业环境的改善也是法制环境的改善。对于微观市场主体来说,法治增强了商业环境的可预测性,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评估成本,同时维护了市场规则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在今年的两会上,司法部门负责人再次表示,要避免将经济纠纷刑事化,避免对企业和企业家随意诉诸犯罪手段。
刘俊海认为,避免通过行政手段解决民商事纠纷是当前优化商业法律环境的最重要方面。他强调,个别司法机关办案缺乏规范性,有些案件将民商事纠纷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等等。为了保持刑罚手段的谦抑性,司法机关应努力缩小犯罪打击的圈子,扩大空企业的创新和自主范围,统一执法行动的法律、社会、市场、政治和道德效果。对于企业,法律上没有禁止;就政府而言,没有法律授权是不行的。
与此同时,刘俊海建议,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如果滥用刑罚手段非法侵犯私营企业主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严重后果,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罚方法是用‘双刃剑’打击犯罪。如果不好好利用,会伤及无辜。”刘俊海说。
针对防止和纠正司法层面滥用犯罪手段的问题,宋清辉还表示,最高法出台文件要求保护企业家,指出坚决防止以犯罪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实际上就是谨慎使用公权力,善待企业家。毫无疑问,这一理念是最高法贯彻私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政府要想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关键是要谨慎使用公权力,让市场解决市场能解决的,遏制公权力的冲动。
该政策如何生根
未来,降低税费,释放市场活力,增加市场主体的活跃度,将成为政策改革的趋势,但地方政府因此该怎么办?
刘俊海认为,首先,有必要从需求方面解决问题——精简行政机构,裁减冗员。地方责任清单明确,法定责任界限明确,编制降低,财政支出需求减少。
第二,稳定现行税制,尽量不开征新税,继续沿袭轻佻税、放水养鱼、为民储财的观念。未来地方财政仍依靠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支持财政支出,个人所得税包括财产税支持财政。
第三,要将政府采购纳入法治轨道,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比如可以进一步推进公交改革,减少不必要的政府财政支出。
同时,商业环境决定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和潜力,商业环境的优化最终应该体现在政策的实施、环境的改善和企业的发展上。
中共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到营商环境,报告也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提出改善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例如,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和废除各种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支持私营企业的发展,这可以表明党和政府鼓励和引导市场经济发展的决心,使企业对发展更加充满信心。
宋清辉对此表示赞同,称目前优化营商环境存在诸多瓶颈,十分紧迫。目前,优化商业环境的关键是科学完善相关制度,使之成为良好商业环境的重要保证。同时要树立奔跑感和危机感,然后逐步缩小差距,达到优化经营环境的目的。
“目前,改革商业环境的紧迫性不言而喻。这不仅是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内企业发展的呼声。未来,只有进一步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努力进行“配送服务”改革,才能真正引导市场预期,让企业家放心。只有这样,企业的创新活力才能不断产生,从而促进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宋清辉说。
商业环境的哪些方面包括
商业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因素。这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诸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一个地区的商业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投资额,以及该地区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税收、社会就业等产生重要影响。一般来说,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法律要素、政治要素、经济要素和社会要素。良好的商业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商业环境法制化的内涵是指一套有效、公平、公正、透明的具体法律、法规和监管程序;商业环境国际化的内涵是指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在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建设中,要考虑市场环境、政策和政府环境、社会化服务环境、融资环境和法律环境,促进实现投资自由化和对外贸易投资便利化。投资自由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更高阶段,需要三个转变:一是监管理念的转变,即从商品管理向企业管理转变;二是贸易体制的转型,即从现有的贸易壁垒和配额限制向贸易投资自由化转变;第三,将转向开放和创新的政策,如放宽外汇政策和税收政策,这将更加开放和具有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