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
2019年全国劳动法检查与打假规定
新劳动法规定:
从怀孕的第一个月到第六个月,您可以享受一天的假期来确认怀孕、申请生育指标和进行生产培训。
怀孕第六和第七个月,每个月可以享受一天假期。
怀孕第八个月,可以享受两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计入孕前假期。
分娩检查假的计算
我国制定了女职工劳动的特殊保护条例:产假,用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因此,孕妇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申诉国规定的范围内,到医院进行正常的产科检查。计算方法是:从怀孕第一个月到第六个月,每个月可以享受一天假期进行怀孕确认和健康培训;怀孕第六个月到第七个月,每个月可以享受一天假期;怀孕第八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的,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计入孕前假期。
我们热情提醒您,定期检查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孕妇和胎儿的身体变化和发育。另外,孕妇在孕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采取适当的活动,为生下健康的宝宝打好基础!
产检假需要开证明吗
法律上没有关于是否发证的规定,不同的公司和地区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有的公司要求每次入住提供预约时间的复印件,即入住预约单,有的则需要提供入住记录或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总之,我们去产检的时候会留下各种信息。有句话说总比没有好。
产检假有时间限制吗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检查假的数量和天数。国家只通过了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接受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所以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假的天数和天数,但是按照这种做法,只要是正常的、必要的,都要计入劳动时间。不能算作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病假是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的,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检查,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关便利。所以你可以带着档案卡在医院请假,上面会注明你下次产假的日期。
虽然有些人在怀孕回家分娩时选择辞职,但相当一部分人会选择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只有在婴儿出生后一两个月才申请产检假回家分娩。劳动法中关于生产检验假的相关规定不能算作病假或事假,20个小时才算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生产检验假的时候。
劳动法中对解雇孕妇的补偿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符合下列法律规定的孕妇: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怀孕、分娩或哺乳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或者哺乳降低其工资、辞退女职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1990年7月18日,劳动部办公厅就《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请示》向上海市劳动局发出复函,其中第二条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予以辞退。但不得以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除非能够证明正在怀孕、分娩、哺乳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