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宝网络案最新消息:钱宝网络案一审
2019年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被告人张小磊集资诈骗案举行公开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小磊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下半年至事发时,被告人张小磊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钱宝网”线路非法向社会募集资金;张小磊隐瞒了吸收资金的主要目的,将大部分集资资金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支付高额工资,用于个人支配和挥霍消费,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2017年12月26日,张小磊向公安机关自首。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小磊的行为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审判期间,控方和辩方都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张小磊做了最后陈述,在法庭上认罪并忏悔。法院将在任意时间宣判。
来自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CPPCC委员、专家学者、记者、部分募捐参与者和各界人士等50余人参加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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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宝网络事件评论:300亿本金无支付能力
2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知称,2月1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逮捕了钱宝网络实际控制人张小磊等12名犯罪嫌疑人。并详细披露了张小磊等人的犯罪行为,如使用钱保。用于虚假宣传和非法吸收社会不特定对象的资金。
报道称,2017年12月26日,钱宝网络实际控制人张小磊因涉嫌非法集资向南京市公安局自首。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迅速立案侦查,依法对张小磊等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8年2月1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和第一批参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周默福、康、、于、段等12人。
经过调查,自2012年以来,张小磊等人创建了钱宝。com,在银行设立资金池账户,通过钱宝发布虚假广告任务。并利用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完成广告任务获取40%至60%的高收益为诱饵,以“借新还旧”的方式,非法吸收未指定社会对象的资金。张小磊等人成立了上海腾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负责钱宝网络的任务设计、虚假宣传、充值和取款、网络维护,帮助钱宝网络非法集资。据初步统计,张小磊等人非法集资并未向集资参与者支付本金约300亿元。到事件发生时,钱宝网的剩余资本资产只占未付本金的一小部分,他们实际上没有支付能力。
张小磊等人花巨资对公司进行虚假宣传,制造“钱宝部”企业发展良好、实力雄厚的假象。比如2017年7月,非法集资12多亿元从福中集团收购南京江北“智慧城市”项目后,虚假宣传价值高达200亿元;2016年8月,非法集资2亿多元,通过购买股权获得南京若尔盖通用航空空发展集团崂山项目所有权,虚假宣传价值100亿元;被非法集资收购的江苏纪信甘油科技有限公司谎称是亚洲第一,年利润超过2亿元,但2017年实际账面利润只有1600多万元。张小磊等人还利用非法筹集的资金赞助西甲皇家学会和瓦莱卡诺足球俱乐部,成立并运营“钱宝”足球俱乐部,并捐赠和赞助非法筹集的资金以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的集资参与者参与非法集资。
经过调查,为了维持钱宝网络的运行,防止资金链断裂,张小磊等人建立了一套处理集中运行的机制,如数据监控、任务交付、延期支付、危机公关等。一旦出现大规模集中运行,张小磊等人将立即组织研发,推出一批收益更高的非法集资任务,并采用T+5分期付款方式,延长提现时间,缓解支付压力。张小磊等人从公众手中非法吸收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而其他资金则主要用于维持“钱宝”企业的高额经营成本、企业高管的高额年薪和少量外资。不仅如此,张小磊还利用非法集资获得的资金支持情妇,并为情妇及相关人员购买了上海、南京、大连等地的多处房产。
在张小磊自首和警方立案调查后,一些网民通过微信群、QQ群、微博等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和传播涉及“钱宝网”的非法集资案件的谣言。据南京警方2018年1月29日报道,“钱宝网”集资参与者邵某(杭州人)在其个人微信官方账号“揭秘黑联盟”上捏造谣言,称公安机关办理“钱宝网”案,是“在钓鱼执法,非法袭抢民财,幕后利益集团看中了钱宝网的利益”。网名为“爆米花海蒂”的“网”募捐活动参与者张(南京人)在新浪微博上散布“没有自首,南京数千人举标语牌征集采访”的虚假信息。“钱宝网”的募捐参与者王(南京人)在微信群里捏造了一个谣言,说“他好朋友的同学因为“钱宝网”的非法集资案,跳楼自杀”。1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通报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8名捏造、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对4名违法行为人给予治安警告。
南京市公安局表示,自依法对该案进行刑事侦查以来,一直坚持破案与追回损失并重。依法查封、冻结了全国一批“钱宝”企业及相关人员的银行存款、资金、股权、股票、房地产、土地、汽车等资产,并正在依法进行核查和评估。法院终审判决后,本案扣押、冻结的全部资产将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比例公开返还给本金尚未支付的集资参与者。公安机关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有疑必查,有盗必追”的原则,全力以赴依法追回涉案的每一分钱,依法查封、冻结涉案的每一笔资产,最大限度地为群众追回损失。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募捐参与者主动报案、登记信息、及时提供证明材料,避免因报案登记不及时、不实而损害自身利益。同时邀请募捐参与者依法表达诉求,不相信谣言,不造谣,不动心,不组织或参与各种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