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自查自纠报告及禁酒范文
一部队禁酒自查自纠报告
据1月2日国防部网站消息,自中央军委颁布十条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规定以来,各单位纷纷下达禁酒令,基层群众节日不饮酒,一时成为新潮流。2日,国防部网站转载了《解放军日报》上的一篇演讲文章,“不喝酒不伤感情”。文章说,“双节”的到来,不管是不是基层喝酒,都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考验。
禁酒不是从军队开始的,也不是从河南信阳开始的,而是从公安机关开始的。2003年2月实施,第四条: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条禁令第二条、第三条涉及持枪饮酒、酒后驾车的,可视为禁令措施的延伸。但公安禁酒并不禁止宴请或在宴请中饮酒,而地方禁酒更是蹩脚。具体内容是“平日中午不准喝酒”,晚上喝酒不受此限制。官方酒文化告诉人们,大量饮酒基本安排在晚上,任何接待宴会都注重晚上的“亮点”。
2011年2月12日《半月谈内版》报道,西部某县委书记声称“为了应付中央、省、市政府各部门领导和各种名目的检查评比,在上级陪同下,我马不停蹄地在一个又一个的聚餐上跑。吃喝,我甚至一晚上陪8顿饭,喝的酒数不清……”而28杯县委书记换了10万杯,当地的酒文化几乎成了一种病态。
令人惊讶的是,军队敢于禁酒,不是因为酒精,而是因为“禁酒”。其实军酒并不比地方酒弱,只是在某些时候和场合更“凶”。第一,年轻的军队干部比较多。第二,军风相对于地方来说比较强硬,在酒里是“辛苦”,在被评价时是“凶狠”。然而就是这种“凶”,被一个禁令禁止了。什么样的气魄和禁止?人们可以想象一个可以通过硬性规定禁酒的军队的战斗力。烟酒有瘾,突然的禁令让全军肃然起敬。铁的纪律又回到了人民军队,这当然让大家刮目相看。
“不安排宴席,不喝酒。”它们只是两个最短的短语,但对应的对象是中央军委,对应的活动是各种官方活动。那么,即使中央军委对自己这么残酷,下级部队又能说什么呢?“不喝酒伤感情”,其实远非如此,而是“喝酒伤感情”。军队口无遮拦,年轻人多,喝多了伤感情的事也多。所以,不喝酒不伤感情,只是如实陈述。
部队禁酒自查自纠报告二
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日饮用中餐,是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四大禁令”之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办〔2012〕71号)中,县府重申严格执行中餐禁酒规定。然而,仍有一些部门和镇(乡)工作人员无视禁令,在工作日饮酒。这是县纪委今天在对中国食品禁酒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今天中午,县纪委组织工作人员,邀请了几位德政监督员分两种方式进行检查。共检查了昆阳、鳌江两镇16家主要餐馆和饭店,以及8个镇(乡)和办事处的食堂。
根据检查,大部分单位在工作日执行中餐禁酒是好的,但也发现县农垦指挥部、县信访局、万全镇酷阳办事处、臧倩规划院、臧倩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喝中餐。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将发布《效能监察建议书》,责令相关单位认真检查整改,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效能谈话。
乡镇(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提高执行禁酒的自觉性,往往被算作“健康账户”、“大众账户”、“形象账户”。县纪委监察将进一步加大暗访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单位最高领导人,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关于“禁止令”执行情况的报告
为了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平日中午禁酒的通知》,我们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是组织学习。3月15日,我们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通知》,认为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关系到全体干部的身心健康,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形象,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必须提高认识,持续关注。
第二,明确责任。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禁酒令》的相关内容,签订各级禁酒承诺书,明确“三不”责任(即工作日中午不喝酒、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第三,纪律严明。对于违反禁令者,我们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造成重大损失、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3月17日
禁止”报告二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通知的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认真贯彻执行禁酒的有关规定,就如何在部队实施禁酒进行了探讨。通过严格执行禁酒令,我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加强领导。学校领导班子对此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通知内容;学校领导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遵守禁酒,为全体教职工树立榜样。在日常管理中,形成了学校领导班子亲自抓,办公室领导具体抓,组员负责监督的工作格局。
第二,制定措施。在禁止令的实施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来保证禁止令的实施。第一,全体教职员工集体承诺自觉执行禁酒令,不执行就自动辞职。二是做警示标志。学校醒目位置放置“禁止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禁止令的内容,让警铃响起,不断被人抓住。第三,建立领导责任制。凡违反“禁止令”的,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一级负责、一级负责、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已经形成。
第三,严格监管。学校对各办公室的执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检查情况。通过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全体教职工工作日禁酒意识明显增强,有效维护了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以上是禁酒自查自纠报告和禁酒示范报告,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