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的最新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10。自2017年7月1日起,普通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或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认证或登记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最新处理方法
从是否特殊来看,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前者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有一小部分纳入试点范围),后者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有很大的区别,这不仅体现在适用对象上,还起到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者,可以凭借抵扣凭证依法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严格的管理办法和适用规定,要求纳税人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和使用专用发票。纳税人未按规定制作丢失或者被盗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发票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小心丢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可分为几种情况:
一、白色空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
2016年7月28日前,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或遗失,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统一公布。这一次以后,对被盗或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没有限制。只需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挂失,然后在有序号的报纸上申报作废即可。
二.开具的专用发票丢失
1.发票复印件丢失,开具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遗失专用出票的出票联,专用发票抵扣联可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出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已为特殊账单开具的可扣除副本丢失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签发的特殊购票免赔额复印件。如挂失前已核证,可使用专用票务复印件备查;遗失前未核验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凭专用发票核验,专用发票复印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