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陈志烈:建议对职务犯罪实行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同等处罚
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陈志烈(CPPCC)建议,私营企业的职务犯罪应与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同等处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产,如果在国企的话,起罚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但也是在私企,起罚6万。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他们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相关建议
两所高中职务犯罪的司法解释
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1.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0年6月27日第1120次会议通过[2000]15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罪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9号1998年4月29日)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解释(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通过)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公款归私营公司和私营企业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00年3月14日法[2000]7号)
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不特定公共财产能否定罪的批复》(高建法释字[2000]111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和退休后收受财产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0年6月30日第1121次会议通过,2000年第21号)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肃查处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通知(1999年3月4日高简涛[1999]1号)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2000年12月1日)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9月16日高建法释字[1999]2号)
12.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法院〔2003〕167号2003年11月13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