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判刑 2019两会最新消息:建议拐卖儿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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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29 15: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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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当选人大代表,走上代表渠道,知道‘宝宝回家’的人就多了。虽然他们相信“婴儿回家”,但他们也认为国家更加重视打击贩运妇女和儿童。”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一年以来,繁忙而充实的履职工作,让再次参加会议的“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主席张宝艳少了些粗暴,多了些冷静。

上任一年来,多次遵循《最高法》和《最高检查》,调查“拐卖”的执法情况,听取民意。在这次会议上,张宝艳提出了“关于提高拐卖妇女儿童量刑标准的建议”。在她看来,恰恰是因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量刑过轻,无法震慑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使得部分犯罪分子仍然铤而走险,使得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继续发生。

在这方面,张宝艳建议将贩卖妇女和儿童罪的起点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十年以上死刑”,贩卖妇女和儿童罪的量刑应当比绑架罪重。

同时,鉴于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虐待被收买的儿童,不妨碍解救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张宝艳指出,“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是拐卖犯罪的根源。这不是从轻的理由,所以买拐卖妇女儿童的量刑太轻。”

张宝艳建议对贩运人口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罪犯应受到严肃和迅速的对待,从而表明该国对此类犯罪的坚决态度。“一方面,我们需要打击贩卖儿童的罪行。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更加重视源头的预防。我们需要法律和制度的有力支持。我们需要有关部门的积极行动,重拳出击,重罚重典,依法严惩,让这个家庭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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