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文 蓝天保卫战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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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29 14: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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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打赢蓝天防御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近日发布《打赢蓝天防御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赢蓝天防御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及其“回眸”。全面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实现地方督察全覆盖。

行动目标2020年优日比例80%

行动计划明确表示,经过三年的努力,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将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共同减少,使细颗粒物PM2.5浓度进一步显著降低,重污染天数显著减少,环境空气质量空显著改善,人民的蓝天幸福度显著提升。

到2020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总排放量将比2015年减少15%以上;与2015年相比,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好天数空比例达到80%,污染严重及以上天数比例下降25%以上。根据通知,北京的环境空气体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根据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长江三角洲和魏奋平原。

绿色发展坚决杜绝“分散污染”企业项目的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应修订和改善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行业的准入条件,环境空气体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应制定更严格的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开展“散污”企业和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建立“散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各地取缔“散污”企业搬迁回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到2018年底全面建成,全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重点地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全面实施大气污染物特殊排放限值。

清洁能源力争天然气占能源消耗的10%

2020年供暖季前,在保证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和平原平原平原地区基本完成了生活和冬季供暖、散煤的置换;对于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加强煤炭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劣质煤的销售和使用。燃气壁挂炉的能效不得低于二级。

力争到2020年天然气占总能耗的10%。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冬季替代散煤取暖,重点扶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魏奋平原,实现“增气减煤”。

到2020年,煤炭在全国总能耗中的比重将降至58%以下;京津冀鲁豫省(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魏奋平原实现负增长。到2020年,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例将达到55%以上。

制定专项通知,大力淘汰不符合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到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地区送电比例将明显高于2017年。

绿色交通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达到200万辆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将达到200万辆左右。在城市建成区加快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作为新老公共汽车、环卫、邮政、出租、通勤和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重点地区比例达到80%;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主要用于重点地区港口、机场、铁路货场新增或更换的作业车辆。2020年底前,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重点地区计划单列市建成区的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业批发市场等物流配送中心将建设集中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各地制定了尽早淘汰和更新柴油车和燃气车的目标和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和魏奋平原将淘汰100多万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车。从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将提前实施国家六项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符合国家六大排放标准的燃气汽车。

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将对符合国家六项标准的车辆全面供应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家六项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用油“三油合一”,取消普通柴油标准,在重点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在研发和销售之前,给汽车汽油和柴油添加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洁增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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