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又称公租房。为了解决本地、外来务工人员等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称为公租房,只能以房屋形式出租,不能交易。
申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首先需要携带身份证等资料
去街道办事处,或者你居住的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条件进行初审和公示;
住宅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查、公示和认定;
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北京市公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住房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应用程序和标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适用于等候家庭
北京市区户籍,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含)
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3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其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前款规定的标准,能够提供暂住证、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在本市没有自己和家庭成员的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基本标准和流程规范要求
必须在北京有稳定的就业岗位,从事的行业不得在禁止目录范围内
家庭成员在北京没有住房,在北京没有购房记录,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住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居住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或者个税满6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