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制 央企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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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28 17: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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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宣布,近日发布《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实施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和分级管理,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优质发展。

中央企业工资改革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SASAC)表示,《办法》将依法监管投资者与企业自主分配有机结合,围绕“一个适应、两个联动”的目标,提出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主要遵循效益确定、效率调整、水平调节三个环节,全面树立“工资就是赚”的核心理念。下一步,SASAC将推动尽快发布相关证明文件。

从“审批制”到“审批制”、“备案制”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进告诉中国财富网,《办法》的主要内容有三:一是让工资随着经济效益的升降而波动,有利于调动一线职工的积极性;

同时,科学设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成本投入产出比的联动指标,通过劳动生产率迫使企业减员增效,投入产出比迫使企业降低负债率,有利于降低企业杠杆。

第二,从过去的审批制到审批制、备案制,对于市场上完全竞争的企业,备案制不需要审批;安全环保等重点环节和限制项目获批,工资决定权回归企业,从宏观角度扩大了企业分配自主权。

第三,在企业内部向一线员工或高科技人员倾斜,通过员工持股、股权分红、股权激励等方式调动工作积极性。

打破“铁饭碗”有一个好的开始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指出,《办法》通过实行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制和审批制,探索阶段性管理办法,完善了分级管理制度;通过区分职能定位,确定差异化的政策定位和管理模式,研究改革试点的“一企一策”,建立专项事件清单管理系统,实现分类管理;

通过建立“一个适应,两个挂钩”的决策机制,对职能结构化管理进行定位,优化工资调控模式,明确“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和“以丰补歉”,完善了决策机制;通过规范管理程序、明确企业内部分配责任主体地位、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督措施、保证权责平等和适当监督,强化了配套管理。

李进说,中央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意义重大,特别是从“审批制”到“审批制”,再到“备案制”,这是一个显著的变化,使国有企业活力的增强得以实施,是促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措施”。

“目前打破‘铁饭碗’才刚刚开始,真正打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办法》的实施将对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效率大有裨益。可以说,打破‘铁饭碗’迎来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李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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