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种类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用于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普通纳税人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时,也可以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一定的行业和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只适用于某一业务项目,如广告费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它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发票,专门用于纳税人销售或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
专用发票不仅具有普通发票的内涵。同时,它有着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功能。它不仅是记录商品销售和增值税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卖方纳税义务和买方进项税的法律证明,是买方抵扣税款的法律证明,在增值税的计算中起着关键作用。
增值税发票报销流程
首先,报销人员必须依次履行以下基本报销程序
1.费用报销基本流程:经理签字、审核人证明或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
2.基本费用报销程序:经理签字,检验员验收(如需质检人员检验,需完成相应的质检程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
3.特殊费用基本报销程序:经理签字、审核人证明或部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批准、财务审核。
4.总经理的费用由副总经理审批,没有副总经理职务的由财务经理审批;财务经理的费用应由主办会计师审核。
二.审批的基本内容:
1.经办人:检查项目、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与合同相符,是否有提前申请报告,发票是否规范,用途是否明确(或背面写的清楚),是否有部门经理的确认签字(或仓库验收或证明人的签字)。
2.部门确认(或检验员或证明人):确认项目是否真实,单价是否合理,是否有检验员的确认签字(检验员或证明人直接在收据或发票背面确认签字)。
3.财务审核:检查费用是否按照报销标准报销,采购价格是否合理,合同是否执行,相关人员是否确认并签字,项目、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是否有提前申请报告,发票是否规范,账单是否齐全,用途是否明确(或背面写清楚)。
4.总经理批准:批准的项目是否真实,价格是否合理,相关人员是否确认签字。
3.基金会计(出纳)在付款时,必须再次全面核对原始凭证的金额,确保付款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一致。同时,基金会计必须检查并确保付款文件在付款前经过财务经理的审查和总经理的批准。
四.报销的基本要求
1.审批顺序一般按照上述基本报销程序的要求逐级办理。
2.各级领导必须在接到下属费用报告后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3.所有批准的申请报告必须用作报销附件。
4.报销人员原则上应在返回单位后三天内提交报销申请。
5.报销单据用碳黑墨水书写,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
6.除了财务经理审批和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的签字都写在账单背面。
7.报销单据必须能清楚地看到项目的“目的”。如果单据内容上看不清“目的”,经办人必须在报销单背面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