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社会组织党建的重要性需要加强的主要问题。一些城市和主管部门的领导没有意识到党建的主要业务,对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一些社会组织的主要领导人不是党员,党建工作不能提上日程,阻碍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深入发展。重商轻党建是常事;管业务不管党建,党建不管业务的现象相当突出,特别是脱钩后,党建工作挂帅的体制尚未形成,一些行业协会和商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社会组织建设和党组织作用还比较薄弱。一些社会组织未能根据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存在党建和业务两种现象;现有社会组织的基层党委(总支部)的管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支部和成员单位的党组织多方面,管理难度加大,管理工作没有完全理顺;一些党组织党务经验不足,对分散党员和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管理,缺乏资金和场地保障;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活动不够正常。由于党员规模小、流动性强,党组织活动相对缺乏,内容单调,党建工作氛围不强;党建指导员常驻制度落实不到位,无党员社会组织党建指导不到位。
团的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者的力量都是明显的缺点。目前由于管理体制、工作机构、基本保障等原因,社会组织、青年和妇女组织覆盖率低,党群融合尚未形成体系,群体组织的作用还是很大的空;广东省社会团体党委办公室只有一名副处级领导,所有城市只有兼职党务工作者,所有区(县)基本没有党务工作者。
思路和建议:广东省社会团体党建工作起步早,措施切实,成效好,值得借鉴。结合我部主管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实际,在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上,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把党建的全过程嵌入到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过程中。推动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3+1同步要求,即在登记社会组织时,同时收集人员(党员)信息,督促其建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作用;年检期间,同步检查党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解决;在评估过程中,要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细化指标体系,提高党建工作的得分。也就是说,在对社会组织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通报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尽快制定并发布相关实施指南。
二是推动党建成果在社会组织中的应用。在批准社会团体党组织改选时,还会检查党组织的作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要求党组织提交有关情况的总结;评价最好的时候,优先考虑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发挥好作用的社会组织;在购买服务时,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被视为一项重要的检查指标。
第三,加强社会团体党建部的制度建设。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建立党组织、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管理党费、党建工作联络制度等制度和流程,规范社会团体党建工作。
四是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调查研究,借鉴有关部门和地方民政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社会组织,实地了解党建基本情况,总结共性问题,探索党建规律,坚持分类指导,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利用外部大脑,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建的理论研究。
社会组织党建是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社会组织自身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加强社会团体党建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通过调查,我们建议:
一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直接联系机制和联络制度。部管的社会组织与部直属相关部门和机构有直接联系,或由部内离退休领导发起,或由知名社会企业和个人发起。两者都是民政部履行所有的主管职责,有的是直接登记成立的。类型复杂多样,需要分类指导。建议直属机关党委全面领导,建立部管社会组织直接联系机制。根据不同类型,直属机关党委、非政府组织服务中心党委、部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联系一批规模大、人员多、影响力强的部管社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对于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部管社会组织,实行党建工作联络制度,修订完善《关于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制度实施意见》(民机党字〔2012〕13号),选拔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引导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逐步推进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二是依托现有平台,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库。通过注册、年检、评估等方式。,同步统计和更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库。一方面,动态更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准确掌握情况,把握工作重点;另一方面,作为登记机关,建立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数据库,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全国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为配合中央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SASAC市委等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团体党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建立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的长效机制。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也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推动者,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应努力成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表率和示范。目前,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建社会组织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重视不够、党建人员薄弱、地区差距大、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弱等问题。在新形势和中央新要求下,建议加强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沟通,及时召开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搭建沟通平台,取长补短,共同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