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占山,字秀芳。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任黑龙江省代主席兼军事总指挥。1934年来到天津寓居。其间曾参与推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任东北挺进军司令,率部在晋绥抗日。解放后作为民主人士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其旧居位于和平区湖南路11号,占地面积181.4平方米,砖木结构,局部三层带地下室,顶层设露台。立面为对称式布局,门窗等做西式细节。另有一附楼,二层通过过街连廊与主楼连接,室内为木制地板、楼梯,空间划分合理。
马占山系抗日名将,在中国抗战史上占重要地位,影响较大。建筑外观简洁、明快,基本保持原貌,为本市一处珍贵的名人名宅,亦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阵地,历史价值较高。
保护区划情况:
保护范围:院墙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洛阳道,东至河北路,南至重庆道,西至湖南路。
控制要求: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12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