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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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24 10: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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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在某地安监局做行政执法工作。

工作所需,经常要研究、学习各种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政策、标准。正是这种背景,让我从多年前就得到了一个自认为还蛮不错的创业点子。

根据我的从业经验判断,至今我仍然认为,如果这个点子能做一款优秀的产品,应该能卖不少钱。

什么点子呢,就是做一款更新及时、内容精准的类似百度百科一样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标准产品,姑且把它叫做安全生产大百科吧。

之所以有这个点子,是因为当年我在安监局学习各种法规、政策、标准时,遇到两个困扰我至今的问题,互联网行话叫“痛点”。

一个是各种法规、政策中,存在着大量的“有关”、“相关”这种表述。可很多时候,我费尽很大力气,也未能搞清楚这个“有关”、“相关”到底是指谁、谁们。

另一个是,几乎所有国标、行标中,都会引用其他标准中的内容,当我在学习一份标准时,常常需要去另一份、另几份标准中找那些被引用的内容来辅助学习。

所以我想,如果有一个安全生产大百科,遇到“有关”、“相关”这种表述,我只需要点一下对应的词条,就能跳转到相应的页面去了解它们到底指什么内容,哪里不会点哪里,领导也就不再担心我的学习了。

后来,我渐渐地认识到,想要做这样一款产品,是几乎不可能的。之所以几乎不可能,并不是因为开发一个百科产品多难,现在有很多百科产品的开源代码,很简单就能做一个百科网站。

真正难的,是“有关”、“相关”到底指什么,别说我和我的团队搞不清楚,就算问“有关部门”,他们也搞不清楚,或者即便清楚,也不会说清楚。

2016年年12月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全生产领域首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公布。

《意见》第五部分提到,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

到现在,《意见》出台已经两年多,回过头来看《意见》第五部分的落实情况,会发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仍然存在,有时甚至可以说比较突出。你说应该“三个必须”,我说我非行业主管。

中央所提出的“三个必须”,其实是非常好的理念。但若光有“三个必须”,而没有各部门特别具体的、界限分明的权责清单,还是解决不了推诿扯皮的问题。

从安全生产监管的角度来说,要实现“三个必须”,关键之处在于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去梳理各部门权责清单。

所谓“权责一致”,可理解为“谁许可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获利谁负责”。不能有权都抢着揽,有责都唯恐避之不及。

打个比方,A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甲部门主管,但A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使用B设备或工艺,B设备或工艺由乙部门许可、发证,则乙部门应对B设备或工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但如果A企业压根儿没有由乙、丙、丁等部门许可、发证的B、C、D设备或工艺,则其安全生产监管只能由甲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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