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年前的九月份,河南发生了一起性情十分恶劣的事件,那就是极其出名的洛阳性奴案。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囚禁了6名女性当性奴,在这些日子里两名女性竟然因为争风吃醋被残忍杀害。
这件性情非常恶劣的洛阳性奴案照成了极大的社会波动,最后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经过警察的严格查询,犯罪嫌疑人李浩相继囚禁这6名女性,并与她们发生性关系。而且对这些女性进行洗脑,导致这些女性不仅不想法逃跑,反倒争风吃醋。
警方救出生还的四名女性后,对她们死人进行了刑事拘留。洛阳性奴案而犯罪嫌疑人李浩最后经过了高人民法院核准,在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号被依法执行了死刑,这四名女性也被警方进行深度的思想教育。
被囚女子不仅不反抗,反倒争风吃醋女孩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常常以“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而发生争执。洛阳性奴案时间一长,女孩们都喜欢叫李浩为“大哥”或者“老公”。被囚女子有机会逃脱也不利用。李浩经济并不宽裕,遇到经济紧张的时候他就带听话的女孩出去卖淫,获取嫖资。令人不解的是,一直到9月初,一个叫小晴的女孩才乘机逃跑去报案(小晴只被囚禁2个月,是其中时间最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