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名自驾游年轻女子在动物散发去下车被老虎扑咬事件造成1死1伤事件,事后,延庆区宣传部通报称,动物园已停业整顿。
现在网上事件正在发酵,网友们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进入野生动物散养区该女子要私自下车与驾驶员在窗边聊天,在车里不能讲清楚么,是吵架了?还是换司机?笔者对此也很好奇,我想过几天此事就会有一个定论。笔者现在关心的是1、相关部门要求动物园停业整顿的事,2、动物园这次中枪有多深。
一、又是停业整顿
在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就要求动物园停业整顿。这是老套路了,出事--停业整顿--调查结果--复盘开业。这次事件发生时正好有一个监控器拍摄下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从中可以看出,是参观人员私自下车,然后被老虎扑咬事件发生过程清楚明确,动物园设施及安全保障工作到位,为什么还要停业整顿呢?就不能继续营业吗?毕竟这不是动物园设施及相关安全工作不到位所制。能不能在套用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工作程序的模式上针对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创新,毕竟在市场经济下,企业的员工每天是要吃饭滴。站在政府的角度肯定是为了安全,但在安全的情况下能不能快速的让企业复盘,笔者认为这个也是政府对企业负责的表现。
二、责任划分应该还是会以死者为大吧?
很多网友看了视频后,都在说这次动物园要躺着中多深的枪。在签订了入园安全须知协议、在园区内提醒女子不要下车、在女子被扑倒后园区巡逻车及时上去处置的情况下,园区该负怎样的责任?该负多少责任?笔者认为这在几天后有关部门也会有一个明确的定论。但是笔者会隐隐的感觉到为更好的平息事件,还是会以死者为大。
三、“都怪我咯”
北京老虎伤人事件,让笔者想到了一句词“都怪我咯”,表达出了很多的无奈。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为保障弱势群体,常常会将主体责任划给机动车方。在做好安全措施及安全提示的情况下,发生在池塘溺水事故,往往池塘主都会“出血”,这种只要发生伤亡事件,存在弱势方的事件,往往会偏向弱势方,以求的事件更的平息。但是这样一来让“都怪我咯”的心情在社会蔓延。从情感上来讲,我们从道德上同情弱势群体,但是不能让这种情况经常超越法律。事件发生双方心里都一个天枰,在法律认定的责任的情况下,偏向弱势群体一方,势必会导致宁一方心里失衡。法律是双刃剑也是红线,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正常生活的基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让道德经常凌驾法律,不然建设法治国家从何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