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证是对某者可合法配置枪支的法律凭证,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能够可以配备公务用枪,普通人想要申请民用持枪证,需要由公安部门审批签发,有效期一年,各种民用用途的枪支,由各地省市一级公安机关批准签发。
持枪证分类:
1、由国家体育总局和公安部共同签发的关于运动用途的各类枪支的持枪证;
2、列装公、检、法、司、安持枪证,由相关装备部门签发持枪证;
3、军用,武警用,维和部队、特勤、警卫等人员的各类军械、警械等由部队装备部签发持枪证;
4、民用持枪证,由公安部门审批签发,有效期一年。
公务用枪持枪证:
依法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经所在地市或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组织理论考试、实弹射击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本人填写《配枪人员申请持枪证件审批登记表》后报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审查、审核、审批。
民用持枪证办理:
1、个人申请办理民用枪持枪证时,必须经常住地派出所审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
2、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和狩猎场等单位申请办理民用枪持枪证时,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
3、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和营业性射击场申请办理民用枪持枪证时,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
4、单位和个人为开展游艺活动所配置气步枪申请办理民用枪持枪证时,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
5、个人申请办理民用枪持枪证时,必须经常住地派出所审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据相关的规定只有一年的合法持枪时间,一旦时间抵近必须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