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的四大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
1、组织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常检查各参建单位责任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先设计后施工,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与等级必须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确定;先会审图纸、制定可行施工组织方案才施工,加强事前控制。
2、经济措施
工程质量与工程款支付挂钩,质量不合格工程不签认为完成工程量。及时对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并监督承包商专款专用。结合合同条件和质量评比结果,对工程质量完成好的承包商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质量差的给予经济惩罚。支持推行合理低价、优质优价政策。
3、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技术措施、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技术措施、保修阶段质量控制技术措施,是对工程质量的保证。
4、合同措施
根据承包合同,督促承包商认真落实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严格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质量条款的履行。按承包合同条款,行使对质量的否认权和和确认权:对不合格工程不予签认,要求必须返工;对没有能力按质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的单位及个人,严禁进场施工,或清退出场,严格执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奖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