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看古装剧时,总是会能看到威风凛凛的知府大人,那么古代的知府大人在现代相当于是什么官呢?
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是宋代至清代地方行政区域“府”的最高行政长官。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史"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元朝废府设路,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是达鲁花赤的属官之一。明朝大致恢复宋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即: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