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十大,大家都了解,有朋友问无法拒绝的辞职理由,当然了,还有朋友想问十大最无法拒绝的离职理由,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实际上十大最无法拒绝的离职理由呢,下边小编就来告知大家十大最无法拒绝的离职理由,一起来看看吧。
十大最无法拒绝的离职理由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无法拒绝的辞职理由有以下几点:
1、陪伴孩子只属于我的三年
如果我是老板,那我对这句话真的没有半点的抵抗力,孩子是父母的全部,陪着孩子成长是每个父母的愿望,多少父母因为经济问题而错过了孩子的成长,落得遗憾终生。孩子只有前三年是属于父母的,以后会分别属于学校,公司,另一半,子孙后代等等。所以陪孩子,天经地义。
2、跟老板耍点伎俩,说自己改行了
如果老板听说你改行了,彻底告别这个行业了,那么他还留你干什么呢?心都不在这个行业了,还谈什么奉献,谈什么努力,赶紧爱去哪去哪高就吧。反正离开了,谁也不会跟着谁,你在去重操就业,老板还能告你?
3、实话实说
语气委婉,尽量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例如,我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呆在这里只会给公司带来损失,聪明的老板一听就知道什么意思了。注意最好不要说公司的不好,反正都走了,给公司留点面子嘛。
4、可以跟老板玩笑似的提出
前提是你跟老板或领导很熟。这公司没人喜欢我,伤心的待不下去了。这公司太多人喜欢我,受宠若惊的待不下了。老板知道你心意已决,哈哈大笑过后,一纸协议,咱各奔东西。
5、我不能有命赚钱,没命花钱
这意思就是告诉老板我太累了,受不了这工作了,或者身体状况出现问题了。这比直接说自己生病离职要委婉的多。让双方都容易接受,说不准老板还会给点补贴。
有哪些让领导无法拒绝的辞职理由?
真想辞职不要理由。辞职报告如何写都可以。如老板舍不得你走,所有理由老板都不会满意的。我的看法,下决心辞职了就不要考虑那样多。再好的辞职信都是一样的结果。现在的辞职是家常便饭。每个老板都有充分的准备。若你表现不合老板心意,领导是巴不得你主动辞职。可以减少一些费用。如你表现老板满意,领导当然不喜欢你辞职。一旦决心辞职,领导明白无可挽留,很是无奈,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一切随缘。再好的理由都是一个结果。领导都会想得开的。他真的想留你,他会想办法与你沟通,沟通后你还是坚持走,他会让你走的。俗话说,和尚走了有道人,旧人离去有新人呀!你可以大大方方的以任何借口,什么家庭困难啦,专业不对口啦,,家人办企业要帮忙......人家都会听明白,你就是铁心想走啦。留人留不住心。公司会让你走的。
能让领导无法拒绝的辞职理由有哪些?
可以说自己不能胜任这份工作,虽然在公司里面已经待了一段时间,但是也没有做出什么业绩,如果自己再在这里面的话,不但不能给公司带来什么好的业绩,自己也不是很开心,所以觉得还是不能够在这里再去待下去了,希望领导能够同意。
或者也可以说自己是家中有事情,不能够在这个城市继续待下去了,想要回老家工作。
我觉得现在很多公司里,其实如果你想辞职的话,老板还是会非常痛快的同意的,因为毕竟现在市场上最不缺的就是人才了,每年都会有大批的毕业生面临着找不到工作的问题,如果你不想继续干下去想要辞职的话,应该会有大批的大学生等着要应聘,所以就算你想辞职的话,领导肯定会非常痛快的就同意的。
除非你真的是那种非常优秀的人才,我觉得对于这种人来说,公司肯定会非常拼命的挽留你。就比如说会给你各种丰厚的待遇,可能会涨工资发福利之类的。
如果你说自己可能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的困难,公司的工资确实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计,那么公司就会想要让你说出来你一个理想的价格,这个时候你可以说一个比较高的价格,如果公司无法满足你的话,那么你就可以顺利的辞职了。
或者是说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你就可以每天表现的非常不好,在公司里也不干事儿,每天迟到早退,到时候公司一定会觉得你是真的不想继续干下去了,留你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肯定就会同意让你辞职的。
有哪些让领导无法拒绝的辞职理由?
你可以按照劳动法中提到的辞职,不用担心对方不放人。
当然个人觉得辞职与否和老板答不答应要看你的能力,如果你的能力够强,你就算平日里有一些毛病老板都不会在乎,甚至是觉得你有个性!可如果你这个人没什么能力,却偏偏还喜欢找事,你辞职的时候怕是老板开心都来不及吧!所以你看看自己是哪种人,如果是后者,那么也不必担心老板不放人了。1,辞职的正当理由非常重要,
只要你辞职的时候用的理由正常,你的老板根本无法拒绝,当然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但不能走,就是你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不仅没有补偿还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你还办不成离职,还会给你以后的就业带来很大的麻烦。2,我建议你参照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
的规定。这不仅是合法和合规的,你还可以马上离开,不需要提前30天或单位的批准。总的来说,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一些错。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辞职。
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上的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可以在没有任何理由或批准的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要求对方替你办离职手续。
不过个人建议如果不着急,还是等做完一个月,对方找到人手再走也不迟。
让人无法拒绝的辞职理由有哪些?
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讲实话,告诉领导你是学生又没有什么问题的。讲实话,对于大家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有哪些让领导无法拒绝的辞职理由?
辞职可以有理由,也可以没有理由。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只需要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就可以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什么样的辞职理由让领导无法拒绝?
1、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2、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不但合法合规,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3、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4、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批准,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我想辞职,帮我想一个让老板无法拒绝的理由。
老板不让你走吗,辞职本来就是自愿的,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就可以走的,希望能帮到你
有没有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离职理由?
离职比求职要简单得多。你就说找到更好的工作了,谁也不能阻止别人追求幸福生活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