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证。
2、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粘贴1寸近照)。
3、县级或部队团以上医疗机构对驾驶人本人按表上内容进行身体检查(加盖体检印章)。
4、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收存接受教育的凭证(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所需)。
6、温馨提示:1.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2.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3.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