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三十条 教育部减负三十条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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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29 22: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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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减轻了30项新规定的负担

12月29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办法的通知》,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妇联联合向省人民政府发布。

中小学生减负措施

第一,规范办学行为

1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养人才、造福人民为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全面开放规定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要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3.教师均衡安置。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上课,合理均衡配备教师。

4.严格控制文字工作总量。小学一、二年级没有书面作业,初三到六年级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作业时间要合理安排。

5.科学合理的分配。作业的难度水平不应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不应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不应将作业布置给家长,也不应要求家长代其评价和修改作业。

6.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的学校可以每学期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举办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7.采用等级评定法。考试内容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基本教学要求确定,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的取向。对考试成绩进行等级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

8.限制竞争和评估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评估、推广和竞赛活动。

9.电子产品的合理使用。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眼部卫生习惯,全面提高信息素养。禁止学生带手机上课。

10.建立灵活的离校制度。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安排学生参加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乐审美活动。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对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余服务改为集体授课或集体辅导班。

11.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上课专心听讲,不懂积极发言提问,课后主动复习巩固,专心学习提高效率,不做“刷机”。鼓励学生互相帮助,共同成长。

12.指导学生练习和锻炼。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培养对体育的兴趣,保证每天锻炼1小时,有条件的尽量安排在室外。教学生正确坐、读、写,认真做广播操、眼操。加强工作生活技能教育,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乐于科学探索,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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