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可以修复地球的生态环境,所以国家一直全力支持植树造林活动。造林是在无林地上建立新森林的生产过程。常与人工造林同义。无林地是指宜林荒山、荒地、毁林地、火烧地、滩涂地、沙荒地、废矿基地等,统称为宜林地。植树造林已成为生物能源利用、环境保护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一种手段。自古以来,人类就知道如何利用植树造林来砍伐木材。
植树造林有什么好处?
①保护环境,维护生态系统,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
②治理沙化农田,控制水土流失,防风固土,增加土壤蓄水能力;
③自动恒温,夏季阴凉处温度比地面空低10度左右,冬季高2-3度;
(4)天然除尘器,叶片上有许多细小的绒毛和粘液,能吸附烟尘中的碳、硫化物等有害颗粒,以及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大大减少和减少空气中的粉尘空;
⑤制氧,树叶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制造人体所需的氧气;
⑥杀灭细菌,松树、樟树、榆树等树木可分泌杀菌剂,杀灭结核杆菌、白喉杆菌等细菌;
⑦降噪;
⑧可用于造船、家具等;
⑨增加经济效益,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
⑩最重要的是净化空气体,提高生态环境的温湿度,调节环境空气体的温湿度。
目前国内主要的造林方式有哪些?
(1)全民义务植树。1981年1月和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实行全民义务植树的决议》和《森林法》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2)主管部门组织造林。森林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全民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由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造林;铁路、公路两侧、河流两侧和湖泊、水库周围,有关主管单位应当因地制宜地组织植树造林;工矿区、机关、学校用地。各单位负责军营、农场、牧场、渔场的绿化。
(三)集体经济组织造林。《森林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造林;主要是通过贯彻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加强集体经济的前提下进行。
(4)合作造林。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组织合作造林。目前,国家和社会合作造林的形式非常普遍。未来无论是组织形式还是规模都会有很大的发展。比如工矿企业、社会团体、团队联合绿化,林业主管部门配合林业企事业单位绿化。1984年3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明确指出:“鼓励以补偿贸易或合资经营的形式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合作造林,投资者取得的木材不从国家计划分配指标中扣除”。它还充分肯定了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合资企业承包荒山荒地,建立家庭或合作林场和苗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