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几天婚假和二胎产假?2019年重庆产前假期工资规定,包括中国各省最新的婚假、产假和陪产假规定
根据2018年3月31日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享受婚假15天。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准予产假30天。产假期间享受员工同等待遇。
依法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和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以连续休假至子女满一周岁。休假期间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其休假前基本工资的75%,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女职工产假法律法规的规定,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15天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待遇。
重庆二胎产假几天?(最新)
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当天下午刚刚通过的《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不再对晚婚晚育进行限制。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独生子女母亲原产假调整为30天的奖励假。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无论是生育一胎还是二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均可享受增加产假30天的优惠待遇;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1、重庆市产前休假工资规定
怀孕工资
如果女工怀孕超过7个月(按28周计算),如果她有工作许可证,经她申请并经单位批准,可以在分娩前休两个半月的假。应注意休长期病假的女工不享受产前假期。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根据预产期只能在产假前进行。至于女工,她们在产前休假期间的工资是她们自己工资的80%。
产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产假和病假超过六个月生育待遇问题的批复》(1982年,现在有效)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医生证明需要流产休息的,其流产休息时间按本单位执行的疾病治疗规定办理。因此,女员工在产假期间只能领取病假工资。
附:2019年全国各省婚假、产假和陪产假规定最新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