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是全国助残日?
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的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于1991年5月15日生效,全国助残日始于1991年。每年全国都要举办“助残日”。
国庆助残有什么意义?
一年一度的“全国助残日”动员了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和亿万关心残疾人的群众参与,形成了强大的势头和规模,为许多残疾人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意义广泛而深远。
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和发布“助残日”活动文件,增强了文件的权威性,广泛调动了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保证了各地“助残日”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协调相关部委和单位参与“助残日”活动,各职能部门对残疾人的需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更加贴近残疾人,政府加大了对各领域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
通过充分动员公共媒体积极反映残疾人生活,报道残疾人事业,团结和激励了一大批理解和热爱残疾人事业的记者,利用各种媒体在社会上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形成了全国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的热点,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有哪些帮助残疾人的方法?
在基层开展“全国助残日”,重在实效。各省、市、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每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可行性的助残活动。主要方法有:
一是依托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党政领导参加“送温暖”活动,在“助残日”走访残疾家庭,发挥他们的榜样作用,带头助残;
二是充分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各行各业与更多残疾人“帮扶结对”,走进残疾人家庭,为他们解决问题,提供家政、医疗康复、职业培训、家教等切实有效的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基层志愿者联络站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站),形成服务网络,发挥功能作用;
四是基层与残疾人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设立残疾人服务岗位,逐步形成残疾人服务网络,提供各种无障碍服务,实施“残疾人优先”;
五是将助残志愿者活动纳入社区服务整体工作,倡导邻里互助,落实社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助残协议》,“扶一、配对一”,落实责任,扶户;
第六,农村重点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解决生活困难,传授生产科技知识,帮助农民,帮助动物,帮助代表;
第七,倡导残疾人互助,鼓励残疾人运用技能,采取多种形式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在助残日组织残疾人上街服务群众、回报社会。